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法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1-13 [来源]: [浏览次数]:

1月11日,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李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学习过程中,李岚书记重点解读了“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这一重要部署,强调其对于提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水平的重大意义。

学习《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决定》中提出的完善机制,旨在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李岚书记认为,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教学工作中,树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自己的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基础。教职工们围绕如何在各自工作领域落实法治社会建设要求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岚书记总结指出,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教职工们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从教学、服务、管理等环节入手,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贡献力量,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学习结束后,学院共收到学习心得79篇,学院全体教职工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积极践行法治理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法学院供稿

文/郑思思

审校|李岚

编辑|何宛桢

责编|刘赟

审核|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