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现阶段应该主要是社会目标(调节高收入)而不是财政目标(组织收入),应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来自工薪阶层的现状,主要调节中等收入者的状况,推动社会结构从当前的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促进社会稳定。——杨卫华
10月15日上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建系十周年庆典“经贸风雨同舟路”系列讲座在东莞校区隆重开幕。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杨卫华教授应邀作题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与税制改革方向》的税收学专场主题报告。讲座由经贸系副主任黄国龙副教授主持。报告会上,杨教授从个人所得税的广泛影响引题,说明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并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作用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杨卫华教授主讲: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与税制改革方向
杨教授首先说明为什么选择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作为本讲座的内容:一是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个人所得税虽然在税收总额中占比不大,只有7%左右,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取得的各项所得,纳税人涉及许多自然人和家庭,其制度的变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二是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税种,其不少制度内容需要改革完善。三是当前在社会上对个人所得税的许多概念理解不正确,比如,没有正确区分“收入”与“所得”,不自觉地把“收入”作为“所得”。本来税法要求取得年所得额12万元及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要作纳税申报,但在实际中却要求取得年收入12万元收入的人作纳税申报,明显把“收入”当作“所得”。其实“收入”和“所得”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概念,不应混为一谈。
“收入”是指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所得”则是指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的纯收入,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不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征税,而是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征税,计税时需对个人获取的收入减除各项费用,就其余额征税。
此外,当前社会上不少人包括一定数量的媒体都把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错误地称为“起征点”或“免征额”,其实这里的3500元不是“起征点”,也不是“免征额”,因为无论是“起征点”还是“免征额”都是税法对征税对象、对“所得”的规定。而这里的3500元是费用,是费用的扣除标准,不是所得,不可能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规定。
讲座现场
杨教授在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历程及现行制度等内容后指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征税目标不明确。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看不出征税的目标是什么,是组织财政收入还是调节高收入。如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制度,一方面最高边际税率为45%,好像征税的目标是调节高收入;但另一方面,税率的累进是低收入累进快,高收入累进慢,征收的重点又好像体现在广泛性。
二是税收负担不公平。当前的分类征收制度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
三是纳税人的确定不够科学。现在只以劳动者个人为征收单位,单独考虑劳动者个人的所得收入,而未综合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四是费用扣除制度不够合理。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法定扣除标准过于原则,全国“一刀切”,未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负担;扣除标准没有随物价水平的变动及时调整;此外工薪收入与劳务报酬收入扣除标准相差过大,不科学。
五是税率制度不完善。现行税率制度,档次过多,规定复杂,不适应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
六是减免税制度不规范。造成征税范围不清晰。
杨教授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现阶段应该主要是社会目标(调节高收入)而不是财政目标(组织收入),应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来自工薪阶层的现状,主要调节中等收入者的状况,推动社会结构从当前的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促进社会稳定。
杨教授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以下改革思路:一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二是科学确定纳税人,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个人或家庭为纳税主体;三是合理设计税率,以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调节高收入者为征税原则。杨教授提出,对年综合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双累进税率。该税率设计方案相较于当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考虑更为全面、综合,可改善当前税率方案级距“前窄后宽”导致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累进更快的状况。同时,该税率设计方案有利于降低边际税率,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降低征税成本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四是建立实际费用扣除与法定费用扣除相结合的科学的费用扣除标准,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和物价水平的变动;五是全面规范减免税制度;六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此次报告会让学生对个人所得税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对经贸系学子后期的学习和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杨卫华教授(右三)、俞雪华教授(左三)与教师合影
经济与贸易系供稿
文/蔡佳红
图/院记者站 中大新华经贸系校友会 博易社
审校|黄国龙
责编|李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