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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才昂教授讲学新华: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4-11 [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0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蔡才昂教授学术讲座活动在东莞校区定静楼②A201举行,人事处简庚荣处长在聘任仪式上宣读聘请文件,聘任蔡才昂教授为我校法学院兼职教授,许淑锐副校长为蔡教授颁发聘书并致辞。随后,蔡教授为师生做了主题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专题讲座。

许淑锐副校长(左)为蔡才昂教授(右)颁发聘书

蔡才昂首先从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增强法官职业尊严感和获得感三方面讲述了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性改革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他认为,司法体制改革能释放和促进司法生产力的发展;改革要遵循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实现司法权的判断权属性和亲历性;要开展人、财、物省级统管来推进综合性改革。

接着,蔡才昂从培养法官的职业精神、全面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审判团队建设等方面揭示出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性改革得以深入推进的原因。蔡才昂认为,“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是本次司法改革的产物,并从法院建立概况、案件受理数量、判赔额度及调查官数量等方面,举例介绍了“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情况。

蔡才昂还介绍了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司法改革案例,铁路法院的司法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鲜活的标本。

最后,蔡才昂与同学们分享了他做法官多年得出的八字箴言——“诉讼、审判、庭审、质证”,希望同学们坚守“诉讼要以审判为中心,审判要以庭审为中心,庭审要以质证为中心”的理念。

蔡才昂教授精彩开讲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就法官压力、学习信念等方面与蔡才昂教授交流探讨,蔡才昂都一一做出详细解答,让在场的同学们受益匪浅。

蔡教授与学生互动

通过这次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司法改革的认识,讲座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学习蔡教授的敬业精神,在以后法学道路上脚踏实地,追寻法学之美。

李岚书记致感谢词
合影留念

蔡才昂简介

蔡才昂,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主要学术成果有《仲裁制度社会化和国际化研究》《论WTO保障措施在中国之适用》《世贸规则与中国法律》等十余项。

法学院供稿  
文/林嘉铭  
图/李祈欣 谢晓芸  
审校|万娟娟  
责编|杨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