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转发《东莞市校园反诈作品征集大赛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当前,东莞市涉学生、教师电诈案件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游戏交易、刷单、贷款种类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给学生、教师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有效防止此类涉学生、教师类电诈案件发生,东莞市公安局拟联合东莞广播电视台,在全社会开展“校园反诈”作品征集,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针对校园易受骗群体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主办单位:东莞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东莞广播电视台

支持单位:反诈成员单位,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

、作品征集对象

全市在校大、中、小学生、教职工、志愿者、社工团体。

三、活动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中旬

评选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结果公布:2022年11月下旬

颁奖形式:获奖作品将在各级平台进行展播

四、参赛要求

1.艺术形式:平面设计、视频制作

2.参赛方式:由参赛团队/个人自主报名。

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须同步提交参赛报名表格(下有供二维码下载),中学组、大学组参赛者须独立完成作品,可由本校指导老师提供一定协助。参赛作品完成后,于11月9日15:00前发送至学校保卫处官方邮箱:gzxhbwwz@163.com。

五、作品要求

通过平面、视频等形式,突出校园反诈元素,注重价值导向,传递反诈知识。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且首次参赛的作品。

1.平面设计类要求

包括创意海报、条漫、表情包等多种平面创意设计形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系列作品。海报设计形式,尺寸为竖版9:16或横版16:9。

2.视频制作类要求

参赛作品为视频形式,可以是短视频、微电影、微纪录片,也可以是动画作品。

短视频、动画作品时长不超过120秒,微电影、微纪录片时长不超过8分钟;

统一采用高清设备拍摄制作,配音使用普通话并配中文字幕,作品可为AVI、MOV、MP4、MPEG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动漫、flash作品按照以上格式报送,统一按照“镇街+学校+作品名+格式”署名。

六、评选办法

1.海选阶段:以镇街为单位,由各镇街从每个学校选取推荐平面设计和视频各一份;

2.投票阶段:由东莞广播电视台设计评选页面,展示各镇街海选出来的作品,并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分数占比30%);

3.评选阶段:大赛组委会拟邀请高校专家老师、传媒界知名人士、行业内反诈专家、优秀学生代表等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网络投票前30名作品进行分类评分。评审委员会作品评分占比70%。最终综合网络投票、专业评选分数评出终评获奖作品。终评结果于11月下旬公布。

七、奖项设置

按照大、中、小学生三个年龄段分别设置奖金,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根据比赛情况,大赛将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优秀指导老师奖,所有获奖者统一颁发证书。

八、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并负责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凡作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将参赛作品版权永久独家授予大赛主办方,大赛主办方可以行使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无偿对竞赛作品进行再设计、使用、复制、生产、展示、出版和宣传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大赛主办方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

联系人:黄李敏,0769-88281230;冯展豪,联系电话:0769-82676819;谢冠能、黄要武,联系电话:020-87211733。

保卫处 新闻中心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