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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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校转设后在新发展阶段提质增效的奋进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校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高的责任感和更强烈的使命感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新闻宣传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十佳通讯员:本年在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或学习满1年并表现优秀的师生通讯员。

十佳记者:本年在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或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分站工作满1年并表现优秀的学生记者。

二、组织评选及要求

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统一推荐,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依据以下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一)十佳通讯员

参评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或学习满1年,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该年无重大失误和违规;

2.按照学校要求落实新闻发布、重点工作宣传、新闻稿件撰写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学校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

3.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不少于7篇,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广州新华学院”、校报《广州新华学院报》和校新闻网上发表作品(含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不少于5篇,需附作品发布链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出现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网络舆情事件和新闻投诉情况。

(2)违反学校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者。

(二)十佳记者

参评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以下简称校记者站)或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分站(以下简称记者分站)工作满1年,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该年无重大失误和违规;

2.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不少于7篇,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广州新华学院”、校报和校新闻网上发表作品(含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不少于5篇,稿件质量高、发表数量多者优先,需附作品发布链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站内外会议/活动有无故缺席超过3次/年者;

(2)工作拖拉、散漫,无责任心,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所在部门考核为不合格者;

(3)违反《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者。

三、评选程序

(一)十佳通讯员

1.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通讯员申请表》(见附件1);

2.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评选;

3.呈分管校领导审批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5.表彰及奖励。

(二)十佳记者

1.由指导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参评学生记者,统一填报《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记者申请表》(见附件2);

2.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评选;

3.呈分管校领导审批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5.表彰及奖励。

四、奖项设置

十佳通讯员:获奖名额原则上为10个,占比不超过总报送人数的50%,原则上学生通讯员占比50%、教师通讯员占比50%;

十佳记者:获奖名额原则为10个,占比不超过总报送人数的50%,原则上校记者站记者占比60%、各分站记者占比40%。

五、附则

(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参评者参评广东省或者国家本年“好新闻作品”类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省级奖项每项加10分,国家级奖项每项加20分,需附奖项证明材料。

(三)参与“新华同心抗疫”栏目投稿并刊登的新闻作品,排名第一加10分/篇,排名第二加5分/篇,需附证明材料;

(四)以学校名义在校外省级及以上纸媒公开发表正确舆论导向的新闻作品,则加10分/篇,需附证明材料;

(五)积极参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的相关创作活动并刊登的新闻作品,则加5分/篇,需附证明材料;

(六)本通知由广州新华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8日。

报送方式:由各单位填写《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通讯员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记者申请表》(见附件1、2),并报送电子版申请表至邮箱:xhxw2014@163.com,报送纸质版申请表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

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②109,安娜,020-87211733;

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李波,0769-82676819。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通讯员申请表

2.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佳记者申请表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