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校转设后在新发展阶段提质增效的奋进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校事业发展,以更高的责任感和更强烈的使命感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鼓励师生讲述广州新华好故事,传递广州新华正能量,传播广州新华好声音,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新媒体、好新闻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内各单位。
(二)优秀新媒体:校内各二级单位(学院、系、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或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名义开设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经备案登记并通过年检、持续运营2年及以上的微信公众号。
(三)好新闻作品:由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以单位名义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发表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广州新华学院”、校报《广州新华学院报》和校新闻网上的新闻作品。
二、组织评选及要求
由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再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依据以下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一)参评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要求
1.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客观报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文化育人阵地优势。
2.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本年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发表在学校新闻中心网页、校报、官微(视频号)上的新闻作品的总量不少于15篇/年,质量较高,反响较大,并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学校各项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
3.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的宣传思想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各级各类媒体平台的正面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做好“新华同心抗疫”专题宣传工作。
4.重视新闻宣传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组建起较完善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新闻宣传责任人高度负责本单位各项新闻宣传工作,各媒体平台负责人对平台发布的内容严格把关,品质有保证,内容无政治问题和明显差错。
5.有较完善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有良好、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本单位各项新闻宣传工作有序运转。
6.新闻宣传平台管理规范、高效,对本单位所属和指导的各级各类媒体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影响广泛,成效显著。
7.本年没有重大负面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参评优秀新媒体的要求
1.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客观报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文化育人阵地优势。
2.遵守学校相关制度,有稳定的平台负责人、完善的组织架构、活力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高质效的信息推送。
3.敢创新、有创意,善于运用视频、音频、H5、线上活动(不含投票类作品)等丰富宣传形式。
4.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稳定上升的粉丝量和活跃度。
5.在网络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三)参评好新闻作品的类别及要求
1.参评作品类别
本年发表在学校官微、视频号、校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新闻五类作品,具体条件如下:
消息类:内容真实,题材重大,有较高的新闻价值;结构合理,文字简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舆论导向正确。
通讯类:题材重大,有较强的时代气息和典型意义;主题突出,有思想深度和感染力;描写生动,文笔流畅,贴近师生。
言论类:观点鲜明,见解独到,正确引导舆论;有思想深度,论说有理有据,逻辑性较强,结构严密,语言准确。
新闻摄影类:图片大小至少1M,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感染力强。
新闻视频类:3分钟以内,主题鲜明,制作精良,传播面广,富有时代特色,反映校园生活,讲述广州新华好故事。
2.参评作品数量
每个参评单位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新闻视频五类作品各限报1件。
3.参评作品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与学校官微、视频号、校报和校新闻网上的原发稿一致。每位作者限报1件独立署名作品,同时还可报2件合作署名作品,每位作者申报作品总数不超过3件。多人合署作品以原发稿署名为准,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排名在前三位的方可报送。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单位报送
由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填报相应的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校级评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后,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三)平台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微和校新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同平台公布获奖名单。
(四)表彰
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广州新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单位和作品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项设置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单位总数的50%。
(二)优秀新媒体:奖项设置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单位总数的50%。
(三)好新闻作品:一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30%。
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确保评审质量,评选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附则
(一)各单位参与“新华同心抗疫”栏目投稿并刊登的新闻作品,则加10分/篇,需附证明材料;新媒体转发学校“新华同心抗疫”栏目作品加5分/篇,需附证明材料。
(二)各单位参评学校本年“好新闻作品”及“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好新闻作品”每项加5分,“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每项加10分。
(三)各单位参评广东省或者国家本年“好新闻作品”类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省级奖项每项加10分,国家级奖项每项加20分,需附奖项证明材料。
(四)所有参评作品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原创作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五)本通知由广州新华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8日。
报送方式:由各单位填写《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优秀新媒体》《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好新闻作品申请表》(见附件1、2、3),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hxw2014@163.com。
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②109,安娜,020-87211733;
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李波,0769-82676819。
附件: 1.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
2.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优秀新媒体申请表
3.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好新闻作品申请表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