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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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开展“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两大主题征文启事》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1-12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统一部署安排,广东学习平台将启动“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两大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1. “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活动。聚焦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通过对过年集体记忆的书写,抒发共同的乡愁,重新审视春节这一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宝贵价值和独特作用,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凝聚精神力量。

2.“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从大众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满怀激情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

二、征集时间

“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3月31日。

“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 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

3. 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4. 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本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

5. 本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6. 本平台选用的稿件,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以及著作权人所在单位仍可免费使用,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要取得本平台的书面同意。

7. 本活动解释权归本平台,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文启事的所有内容。

四、投稿方式

征文邮箱:xhxw2014@163.com

五、作品展示及运用

1.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将组织对征文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

2.选用作品将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各市级学习平台“强国征文”栏目集中展示,并择优推荐至全国总平台APP端、PC端“强国征文”频道和APP端“推荐”频道专题展示。

3. 优秀作品可参与“学习强国”全国总平台评选,有机会入选优秀作品集、获得文创纪念品等。另外,“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中涉及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全国总平台微视频拍摄项目团队还将组织采访、拍摄。

校内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769-82676819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通知链接:


“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两大主题征文启事:

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11195709497180496581&item_id=11195709497180496581&study_style_id=feeds_default&pid=&ptype=-1&source=share&share_to=wx_s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