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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教育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广东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粤教党函〔2018〕27号)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委宣传部(宣传与新闻中心)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聚焦全国教育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稿件主题

聚焦全国教育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二、征文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稿件内容

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重要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zdxhxiaobao@163.com,投稿须标注邮件名:稿件名称+单位名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作品要求

1.内容。征文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形式涵盖学习心得体会、论文、诗歌等文字作品,以及音乐、绘画、摄影作品、微视频等艺术作品。征文应紧密联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认真体会,找准问题,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2.格式。每篇作品字数1000-3000。在文章首页应标明稿件题目、作者相关信息(姓名、单位(学院年级专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编辑将对稿件进行实时评选和择优刊登。

七、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2.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学号/工号、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3.投稿作品经录用,将刊登在学校宣传与新闻中心网页、校报、官微,并按照学校稿酬标准发放稿酬。

八、联系人

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109室,鲁伟伟,电话:020-87211733;

东莞校区格物楼②213室,刘赟,电话:0769-82676819。

党委宣传部(宣传与新闻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