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推进法学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1月7日下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副院长叶秀、党总支副书记谢广桓,教务秘书刘旖旎和2018级辅导员杨紫博等教师带领17名学生前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现场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庭审过程中,同学们充分联系法学专业的理论知识进行现场教学与学习,深受启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一行合影留念
庭审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简建玲庭长介绍了本次庭审活动的概况和意义,并对我校法学院师生参加本次公开庭审活动表示热烈欢迎。
接着,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发表讲话,李岚代表法学院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邀请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此次活动是龙岗法院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生提供的一场创新法学本科教育的实践性活动,“实践教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点,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本次观摩实践活动,相信法学院实践教学将会实现质的飞跃。”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发表讲话

学生与刘海娟审判长进行互动
庭审过程中,同学们秉承专业的法律素养,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指证等庭审环节,感受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刘海娟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互动,针对这起案件进行简单的点评,并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法庭的氛围和法治精神。
通过本次公开庭审观摩活动,同学们不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感受到了法官职业的庄严与神圣,也更加坚定了学习好法律,做一名合格法律人的理想和信心。同时,也意味着我校法学院法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学院供稿
文/刘旖旎
图/李岚
审校|李岚 谢恩雅
责编|刘赟
编辑|黄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