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中大新华实习生积极参与“智慧诉服进行时”系列活动,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以积极面貌开展专项接待工作,获得广泛好评;2019年12月6日,中大新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教工党支部书记叶秀副教授及教务秘书刘旖旎老师前往深圳市龙岗法院看望16级实习生,深化了中大新华与龙岗法院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关系,为促进未来双方的友好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20年1月7日,中大新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李岚教授带领五十余名学生专程到法院观摩庭审。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积极践行“三早”教育理念,组织毕业生参与校外实习实践活动,让学生熟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法律实务操作程序和技能,培养其法律职业素养。并取得了校外实践单位、毕业生的一致好评。
白驹过隙,时光飞逝。伴随着喜悦与不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2016级学生实习活动圆满结束。在实习的阶段,中大新华学子在参与法院实务工作,在卷宗整理、文书上网、智慧诉服、旁听庭审等工作中成长。下文为2016级法学生来自龙岗法院一线实习的故事。
汇心聚力,筑梦远航
校园学习,老师们将抽象的法律概念抽丝剥茧,结合具体案例,将方法论层层推进,给予我们一定的学习与适用法律的学理基础。通过辨析概念制度,熟悉构成要件,倾听实务人士分享经验,学习学术文章的写作技巧,我们成为有一定基础的法学新人,但在实践方面却欠缺一定的能力。此次龙岗法院的实习,为我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供良好平台,通过在法院的实习静安,增进自身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填补法学生理论与实践的沟壑。
在法院实习之初,我们遇到了不少难题。首道难关来自看似简单却又繁琐的任务,如整理卷宗、复印材料,文书上网等等,略带机械的过程蕴藏不少需注意的细节。整理卷宗,面对半掌高的厚纸堆,可能出现许多顺序列表无法涵盖的材料,如宗地图、保证书等。将被执行人押送拘留所的准备中,需要携带校对章与拘留决定书,查封车辆,携带封条与胶水等种种细节,都曾让不熟悉工作的我们感到棘手,也深刻体会到法律工作不能出半点差错,必须时时刻刻保持专注、留心细节。
紧张的工作压力则是另一个挑战。作为一名执行局的团队实习生,随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外出办公也是实习过程中的难忘经历。在银行查询银行账户的流水、在社群中心查询分红情况,甚至还要协助法官在约见室就方案进行长时间的讨论。
车水马龙的道路,时而争吵的约见室,时不时的电话响铃,打印机时时刻刻的运转声,忙碌紧张的工作节奏在法院随处可感。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时还需要加班到夜深。
渐渐地,我们适应了紧张忙碌的工作节奏,逐渐安排好手头工作的节点,并且在法官助理的指导下完成一一个个工作任务。但随着参与越来越多的工作,我们也遇到了更多挑战,在实习中学到了更多法律知识,积累成为了我们法律职业素养。
实习生日常工作剪影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实习时间倏忽而过,行走于晨昏中,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虽然学校老师尽可能的在教学中注重实践教育,但校园内的学习,与社会实践中的学习仍是有所不同。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同学在毕业时感到自己“如同白纸”。
经过实习,我对于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校理论学习偏重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通过对法律实践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观察与分析,探求法律事件内部的逻辑关系,实务经验与社会体验则是在实务岗位中获取,以理论主导的学习虽难以与实务形成直接联系,通过对思维模式的培养,给予学生对现实问题更全面和更准确的视角。
理论联系实践之路,我们跌跌撞撞,也最终收获经验,感谢实习过程中的老师、法官、助理、书记员给予我们的许多指导与帮助,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条件与便利,为我们答疑解惑,给予提醒与指教。实习经历既一定程度上强化我们实务的能力,也教会我们此间思考,尽己所能捍卫法律,以智以诚收获尊重。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回顾两个月的实习经历,中大新华学子坚持积极作为,努力为龙岗法院推进司法改革贡献力量。新的一年,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不忘来路,阔步前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奋力奔跑,在实践法律理想的征程中扬帆远航。
法学院供稿
文/陈浚铨
图/2016级学生实习团队
审校|李岚
责编|刘赟
编辑|黄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