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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系教师赴越秀区人民法院“取经”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29 [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8日,我院法律学系副主任李岚教授,办公室主任万娟娟老师,教师代表谭宜桢和吴宇一行,前往越秀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法庭审理。

通过旁听本次庭审,法律学系教师进一步了解司法实践中对“合作作品”的司法认定、著作权归属、侵权认定等标准和规则,也加深对审判实务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的思考,包括在许可使用作品过程中,使用权人提供灵感、提出建议,并最终改变作品表现形式是否属于二度创作,使用权人能否对新作品享有著作权,以及版权局对著作权登记时的形式审查,与法官在庭审中对著作权的司法审查相冲突时,应如何处理行政与司法两者间的关系等。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与法律学系教师就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这些前沿的理论、务实的经验,能为法律学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生动、鲜活的案例素材,更好地修订和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我院法律学系教师代表在广州市越秀法院庭审旁听

随后,李岚主任向越秀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法律学系教师不断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并诚挚邀请审判一线的法官到我院课堂为学生授课。作为我院实训基地的共建单位,越秀法院也将在法律学系四月中旬,面向全院师生开展的“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中,通过互访等方式,加强学习和交流,不断完善实训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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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法院、我院法律学系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法律学系供稿 图/万娟娟 文/吴宇)
审校∣李    岚
责编∣李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