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为规范学校师生开展生物或医学实验,尊重和保护受试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实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规范伦理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避免出现科学实验触及伦理道德问题,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州校区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玉川教授主持,副主任委员陈仲本教授及委员会全体委员与会。

会议现场
针对学校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主任委员陈玉川教授认为现代生物学与医学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伦理道德已渗透到生物学与医学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研究内容日益深入、全面,科研伦理失范现象屡有发生。为规范科学研究的程序,希望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忠于职守,在审查项目过程中充分发挥保证受试对象合法权益,维护受试对象的尊严。

主任委员陈玉川教授讲话

副主任委员陈仲本教授讲话
会议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初稿)》(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进行讨论。全体委员在认真阅读了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就工作规程进行了热烈讨论,委员们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出发对生物与医学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和工作职责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为工作规程的完善及将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会委员对工作规程的总体结构逻辑,以及章程中的各项具体条款认真把关,力求章程行文逻辑清晰、措辞严谨、准确到位。

全体委员现场讨论
会议对学科与科技管理处的前期筹备工作给予了肯定。陈玉川教授讲到,希望全体委员能够主动关注社会最新动态,彼此之间保持紧密交流沟通,进行信息互通,共同促进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委员之间积极合作基础上,相信我校生物与医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会越来越专业,科学研究的伦理道德建设也会迈上新的台阶。
稿件来源: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文字:史航 李秋娴 摄影:李秋娴
审校:史航 责编:刘英 编辑:黄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