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上午,法律学系兵分两路,由李岚主任和万娟娟老师带领该系2012级共42名学生,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始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与此同时,该系吴宇老师也亲自率领另外31名法律学系学生,前往天河区人民法院展开实习。两支实习队伍都受到了实习单位的热情接待。
在越秀区人民法院,该法院政工办罗主任率先对实习生们展开实习动员及规范讲解。罗主任指出,毕业实习是大学生踏出社会的第一步,是否能够做好实习工作,听从上级交待的任务,遵守法院的规定,都会给同学们在将来的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此外,罗主任还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阐释了实习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并着重强调实习当中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以及保密义务。罗主任表示,希望同学们听从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安排,做好实习记录,总结工作经验和心得。随后,遵照法院的工作安排,学生们被分配在不同部门和庭室,正式展开实习工作。
越秀区人民法院政工办工作人员为实习生安排实习岗位
据悉,在此次实习之前,我院法律学系就专程为全体实习生进行了“岗前培训”,着重强调了实习中的文明礼节、工作纪律、保密义务等内容,并嘱咐大家珍惜来之不易的实习机会,将课堂所学到的法学专业知识更好地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

实习生们在天河区人民法院合影
(法律学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