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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考核聘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与教职工的合同约定,教师在聘用期满前6个月、其他职工在聘用期满前3个月应向学院提出续聘的申请。为做好新一期的聘用工作,现将考核聘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所有申请续聘的教职工(不含学院聘用的非专职教师)均应向学院提交书面总结材料,提交材料的内容要具体、可信。提交材料时间:5月19日以前。
   二、 学院成立考核聘用小组,组织申请续聘的教职工(系、部主任另定)述职,对申请续聘的教职工进行考评。
   三、 续聘分为两年期、一年期和临时用工三种形式。申请两年期聘用的人员必须是各部门、各系部的业务骨干,并有突出的、客观可考评的业绩。
   四、 5月下旬学院与续聘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约或协议。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