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院于2008年12月10日下午召开了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特邀中山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录德同志来我院作题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陈荣冠老师主持。学院领导刘美南书记、陈伟林院长、杨卫华常务副院长、詹俊川副院长和学院各处室负责人、全体党员、机关工作人员共130多人参加并聆听了报告会。
王副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工作规划》与200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相比内容更加完善,《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原则,《工作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原则并举,即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指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王副书记联系中山大学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讲述了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结合各高校的具体情况,积极推进高校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规范人事、财经等各方面的制度,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等;同时把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系(部),牵头的责任部门和协调配合部门要明确相应步骤、方法、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高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后,陈荣冠副书记接着发表讲话,感谢王副书记为我们带来这次珍贵的学习机会,指出他的报告结合《工作规划》的精神和中山大学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上的经验,针对性地解读了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纲要”和“规划”,抓住了关键和实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体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报告精神,积极投入到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去,并再次感谢王副书记的精彩报告。
(通讯员:刘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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