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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刘平波局长一行莅临我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升能力塑造品牌调研活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    7月3日上午,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平波局长、朱远辉副调研员、刘斐然主任科员一行莅临我院开展调研活动。我院王庭槐院长、刘美南书记等学院领导在广州校区401会议室接待来宾并开展座谈会。蓝永金副书记副院长、杨卫华副院长、陈荣冠副书记、李中生副院长、廖振亮副院长、江沛院长助理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座谈。
    王庭槐院长主持座谈会并代表学院对刘平波局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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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庭槐院长主持座谈会并介绍学院品牌建设情况
    刘平波局长说明了此次调研活动的内容和目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运行情况不一样,此次调研主要是为了掌握学院发展的简要历程、品牌建设、服务社会情况、主要经验和成果和产权归属等情况,以便更好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激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力,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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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平波局长发表讲话
    为此,王院长介绍了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师资力量、一校两区、内涵发展等基本情况。
    我院至始至终秉承“固本务实、传承创新”的教学理念,以“两个传承”(传承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传承中山大学包容、开放、创新的大学精神和人心向学的优良作风)和“三个坚持”(坚持“三基三严三早”的教学传统,倡导诚信求是、开放包容、笃实创新和“早、正、严、实”的教学原则;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育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宗旨,把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作为自己的使命)为理念核心,依托中山大学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涵盖文、理、工、医等八大学科门类32个专业。2014年新增了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信息资源管理(医院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严抓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系、信息科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等专业品牌建设。
    我院紧紧把握科研立教、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战略,尤为重视实践教学、质量立校环节,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打造“新华学者讲坛”、“新华青年教师讲坛”、“新华企业家讲坛”、“新华家长讲坛”、“新华学子讲坛” 五大讲坛,借助新华讲坛优势来拓宽师生视野,加强学院与国际、企业、家长、毕业学子等社会各方的紧密联系。
    我院建院至今已培育了6届毕业生,为社会输送专业强、技术硬、素质高的优秀大学生,在各类比赛中喜获佳绩,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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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座谈会现场 
     王院长认为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承担着本科人才培养的重任,涉及到广大师生以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教育公益事业应该体现均衡化,公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要公平,他说:“每个孩子与生俱来应当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这就要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在资源配置上体现公平原则,让民办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是,目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的政策待遇存在差异;独立学院属民办性质,未能解决事业编制问题;独立学院性质的界定不一致,未明确税收问题等。 
    这些潜在的问题对于独立学院未来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是独立学院发展路径中亟需破解的难题。王院长语重心长地说,接下来,学院将继续完善学院管理体制,持续推进组织文化品牌规范化,全方位推进师资建设和教学模式创新,实现师资品牌系统化教学特色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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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美南书记介绍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刘美南书记就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刘书记阐述了活动着眼于“早起步、早筹划、早发动”,认真研究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出效果、有特色,精心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阶段总结会、工作推进会等七次会议,组织三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及时传达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并组建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通专题网、设置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电话,充分利用微信等平台,编印7期专题简报,便于广大师生间开展群众路线活动的互动交流和动态反馈。还形成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材料,主动向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领导汇报情况,为活动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活动期间,学院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推动当前实际工作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分别举行领导班子、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图书馆和实验室、教师、学生五场专题座谈会,围绕 “学院改革发展存在什么问题、学院领导班子需要如何改进”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当前学院发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学院领导班子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务求实效。比如,为了解决东莞校区师生出行难问题,学院积极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进行沟通;为发挥党员带头开展服务活动的作用,学院开展“党员服务示范岗”、“大学生党员宿舍”等活动。这些举措,以抓作风找问题、以问题解难事,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梳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推向前进。
    刘局长听取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后,主宾双方围绕“国家在教育公平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民办高校的性质该怎样界定”、“如何提升学院运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书记谈到近年来国家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逐步普及的同时,还是存在教育不公平现象。教育部26号令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刘书记提出学费已成为民办高校可靠的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如何使民办高校的师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如何使教育投入资金分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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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杨卫华副院长参与讨论
     问题引发了与会人员的深思,引来一场热烈的讨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我院副院长杨卫华教授认为,第一,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都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同属于公益性事业,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征税上应一视同仁。西方国家也有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许多知名学校如哈佛大学都是民办的,二者区别主要在于办学经费来源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公办是非营利,民办是营利,公办不用交税,民办要交税。在西方国家对公办和民办高校都不征税。当然,对学校员工个人取得的所得要交所得税。他认为,我国对民办高校不应该征税,当然,投资者如果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大于投资,有所得应该交税。第二,在我国,民办高校招收的本科生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这等于为国家节约了1/3的财政开支。国家应该通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来鼓励,而不是通过征税来限制。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一样,学历教育都是执行国家规定的招生名额和收费标准,只是其收的学费比公办的高,但其没有公办学校的财政拨款。其收的学费是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开支和学校正常运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营利。民办高校不能自行决定收费的标准,实际上是按政府的要求定单为社会培养人才,政府不应该对此征税。当然,政府可以对民办高校通过市场机制收费的非学历教育的收入征税。民办高校为国家培育了一批批各行各业的人才,为中国的教育做了重大贡献,为教育改革做了积极的探索,功不可没。民办高校应注册为民办事业单位,而不是现在含糊不清的“民办非企业”。应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待遇,给予与公办高校学生相同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与公办高校教工相同的社会保障等待遇,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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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中生副院长参与讨论
    李中生副院长、廖振亮副院长一致认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本来就是民心工程,民办学校理应与公办学校享受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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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廖振亮副院长介绍我院获得政府资助或补贴情况
    廖振亮副院长介绍我院承接政府职能情况、获得政府资助或补贴情况。学院利用中山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和品牌优势,拥有一批中山大学离退休专家、教授,优秀兼职师资力量,自主培养成长起来的青年骨干教师,可以尝试承接或转接项目,包括专业培训项目、考证等项目,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民政部门应该加大对穷僻边远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同时,希望设置民办高校的专项经费,帮扶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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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江沛院长助理介绍学院品牌建设和服务社会情况
    江沛院长助理提到学院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受社会欢迎的应用型人才,重点是抓教学质量和品牌建设,现在学院还处在发展初期,面临人力、财力、物力都不太充足的瓶颈。学院摸索与地方企业联合做教育培训,为社会做好服务等“放水养鱼”的项目,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如筹划安排大学生创新项目,此项目既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又将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也会是教师的科研基地。与此同时,学院拓展与国际院校合作,充分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与美国、澳大利亚、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商谈、推进合作办学项目,如签订3+1双学位项目、4+1工商管理硕士直通车项目等,拓宽师生国际视野,提供享受国际教育机会。
(宣传与新闻中心供稿  /曾丽丽、刘英  /岑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