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5月18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刘美南于广州、东莞两校区分别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工资套改介绍会,为全院教职工解读《2016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套改方案》。
刘美南书记解读《2016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套改方案》(东莞校区)
刘书记开篇即指出,本方案已经学院办公会通过和董事会会议批准,决定自2016年2月起在全院实施,全院教职工将分为教学科研教师(含专职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教学辅助与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其他岗位人员五类进行发放。此外,2016 年 9 月起,学院将全面实施服务年限奖励。
学院教职工工资套改介绍会现场(广州校区)
会上,刘书记围绕目前岗位工资现状、工资与年绩效计税说明两方面展开介绍。
针对目前岗位工资现状,刘书记回顾了自2009年8月以来,工资历经4次调整的情况,并与现在的套改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他指出了过去的工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反映出的不适切学校当前及今后发展与教职工现实发展需求的地方。
对工资与年绩效计税说明,刘书记则依据国家规定的年终奖所得税计算方式和《国家税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计税表》,重点解读了经人事部与财务部前期调研分析、中期对比研究、后期精准测算,制定出的五种院年绩效(按年终奖方式)发放方案,来解释为什么最终选定“方案四”来作为实施方案。他用一张《年绩效发放五种方案全年个税计算对比表》,以直观的数据呈现,来告诉大家:因为方案四是目前最优的,能满足全院教职工合理避税、科学纳税、稳增收入的需求。“年绩效发放将采用方案四,即年绩效集中在年终发。按计税规定,如绩效在发放限定额内,分摊前后计税标准一致,年终一次发放。如分摊前后计税不一致,上限以内部分一次发,超过的部分,分摊到1-3月发。”刘书记讲道。
会后,刘书记告知记者,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一直致力于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和待遇留人,希望为新华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全体教职工们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感受更多的“新华获得感”。
参会教师会后向书记请教具体问题
记者从参会的教师处得悉如下感言:“今天,看到书记制作外观极简洁而内容又很详尽的PPT,听到他为我们一一解读,内心是感动的。因为工资发放关乎每一名教职工的利益,看得出书记先得“做足功课”,得先去理解、先吃透每一种方案甚至每一个小数点的意义,对于非财会专业出身的人来说,并不容易。然而书记今天的解读很清晰。”谢老师说。
“听到书记的抽丝剥茧地解读,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新华获得感’,很期待新方案的正式出台,因为我很荣幸地可以涨工资啦!”郑老师说。
“这次工资套改介绍会精心安排在广州和东莞两个校区分别召开,书记则自己‘赶场’解读,并从方便两个校区教职工的角度来召开会议,这“很接地气’,可见学院领导班子对工资套改的重视程度。同时,这也传递出一个信号,新华的工资改革、新华的发展很值得期待。”李老师说。
(宣传与新闻中心 图、文/记者:刘英 李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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