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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律学系举行首届“系主任奖励基金”表彰大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8-12-25 [来源]: [浏览次数]:

    2008年12月23日上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举行08年度“系主任奖励基金”表彰大会。出席大会的嘉宾有学院刘美南书记、陈荣冠副书记、法律学系李正华主任和万娟娟老师等。大会由法律学系李海峰老师主持。
    李海峰老师首先介绍了“系主任奖励基金”设置和实施的情况。他说,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和班团委干部积极开展工作,法律学系李正华主任倡议下,设立了“系主任奖励基金”。在08学年“系主任奖励基金”评选活动中,林伊莎等16名同学获得表现优异奖,陈杰斌等12名同学获得进步鼓励奖,陈华同学获得“学生科研成果奖”,吴易蔓等10名同学获得“学生科研鼓励奖”。
    陈荣冠副书记在会上讲话,代表学院对表彰大会及获奖的同学表示真诚的祝贺。认为法律学系“系主任奖励基金”是我院在教学方面的制度性创新,值得其他各系学习和借鉴。李正华主任是在学院、系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为激励学生积极奉献个人力量。“系主任奖励基金”包含了李正华主任对同学们的真诚关怀与期望;这么多同学获得奖励基金证明了法律学系人才济济、有着良好的学风、系风,他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激励,再接再厉、刻苦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获奖学生代表潘艺媛发表了感言。她说,非常感谢系主任对他们的勉励。获奖是对他们过去学习成绩的肯定,但是,获奖并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要更加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从各方面锻炼和充实自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表示他们一定会为以此为激励,更加努力学习,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最后,李正华主任为获奖同学颁奖,并与院领导刘美南书记、陈荣冠副书记一起与获奖同学合影。(通讯员:刘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