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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践教学新契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9日,法律学系有幸邀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两名资深法官与我系副主任李岚教授于2013级《证据法》课程中实行“双师同堂”教学实验。我系很早就开始研究论证校内教师、校外导师同堂授课的新模式,力争通过这一模式将理论与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尝试展现一种更新颖、更具实效性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方法。
    李岚教授授课前对两位法官的简况做了介绍,随后就本次课程的内容框架如证据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了理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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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教授正在讲授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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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老师与学生们聆听李岚教授的理论授课
    两位受邀法官为越秀区法院刑事领域及民事领域的专家型法官,在各自的审判领域中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黄莹法官结合李岚教授讲授的内容,主讲在刑事诉讼中相关疑罪从无原则、证据的形式、证明力以及在实践中形成完整证据链问题。引入“杜培武案与辛普森案的比较”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中美两国在刑事审判中的区别,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增强学生对该理论知识的理解,并向学生们简要介绍了“刑事速裁”的新型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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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法官讲授“刑事证据制度浅析”
    程秀建法官随即讲授了民事证据的形式、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虚假诉讼等民事诉讼的常见问题,并详细讲述了民事诉讼法新规中“民事审判中,当代理人无法说明相关事实时,可指定当事人出庭。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陈述负责”的司法实务问题,其诙谐的语言和大量实践案例引述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大家跟随法官的论述逻辑展开了认真思考,并在答疑阶段提出了有一定深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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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秀建法官讲授“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运用”
    两位法官讲课结束后,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发言,两位法官也热心回答了同学们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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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同学就刑事速裁相关法律问题向法官发问
    本次“双师同堂”实验课程在掌声中圆满结束。李岚教授热情洋溢地发表了对本次课程效果的感受和评价,并诚挚邀请法官能再次登上我系的讲台,为同学们带来法律逻辑和法律思维的视听盛宴。我系将以此次试验课程的开展为契机,以培养质量和培养模式的改革为中心,用新思维、新方法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法律学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