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法律学系召开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总结会议,李正华主任、李岚副主任分别总结了法律学系本学期的整体工作情况,并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正华主任肯定了学系本学期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他强调,辅导员和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和班主任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学生工作记录存档制度,对于重要工作要做到有据可查,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质量,李岚副主任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辅导员要认真落实学院和系内的工作安排,工作中既要宏观把握,还要注重细节;二是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登记、团籍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等工作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三是要熟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学生学习,特别是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制度和学位学籍管理规定;四是辅导员和级导师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配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是要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提高我系毕业生就业质量。

会议现场
法律学系全体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分别对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围绕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展开交流探讨,系领导随后对各教师和行政人员本学期的工作进行了考核。
法律学系主任李正华,系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李岚,系办公室副主任万娟娟、廖平,系秘书胡亚婷及各年级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李岚副主任主持。
(法律学系供稿)